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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关于贯彻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的工作方案
发布时间:2022-08-16规章制度

山西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关于贯彻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的工作方案


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,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(含幼儿园),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,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了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。为认真贯彻实施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 成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

1、小组组织构成:

长:刘志荣

副组长:王斌

员:王强、王晓燕、魏伟、石俊英a

中小学各科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

2、小组职责: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,结合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安排,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推荐、审核和管理工作。

二、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严格执行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,做好推荐、购买、管理工作。

(一)严格推荐程序:

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。

2、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、评议、确认、备案等环节。

3、具体流程:

1)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管理人员、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;

2)学科组负责审读,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,重点评议适宜性,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、标准、要求全面把关,提出评议意见;

3)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把关,统筹数量种类,确认推荐结果,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
(二)严格购买程序:进校园课外读物由学校图书馆进行购买,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《中小学图书馆(室)规程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三)加强课外读物管理:进校园的课外读物,统一由图书馆进行管理。

三、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。

1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、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。

2、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,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,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。经审核合格后,方可接收捐赠。捐赠读物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。

3、加强各班级自建的图书角的监督管理,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。凡进入图书角的课外读物,首先要经过审核。审核由班主任牵头,联系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,对本班图书角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,在班级内开展阅读活动。

山西农业大学附属学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.6.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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