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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农业大学附属学校 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08-16规章制度

一、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,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。

二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。学生实验完毕,及时清点,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,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,按规定认真处理。

三、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,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,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。

四、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,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。

五、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,应及时汇报校长室,经同意后进行核销、报废。

六、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,对已核销、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;如有可能,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,达到再利用的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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